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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简易程序适用中存在的问题及完善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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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按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的规定,民事诉讼中的简易程序是指基层人民法院和它的派出法庭审理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民事案件所适用的程序。与普通程序相比,简易程序比较简单方便,是普通程序的简化,例如起诉方式简便、受理程序简便、传唤当事人及证人的方式简便、受理程序简便等,
作者 赵嵬 张杰
出处 《福建法学》 2002年第1期34-37,共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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