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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财政监督 依法为民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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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依法对财政进行监督,是《宪法》、《预算法》等法律赋予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是依法治国方略在财政工作中的具体体现。近年来,地方财政部门以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针,在各级人大监督和支持下,深化财政改革,依法为民理财,使财政管理工作走上了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现就如何接受人大监督,依法为民当家理财,谈几点认识。
作者 雍忠诚
机构地区 江西省财政厅
出处 《中国人大》 2002年第5期83-85,共3页 The People's Congress of Chi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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