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标准中第3章为强制性条款,其余为推荐性条款。 本标准中苯的限量值参考了欧共体生态标志产品——色漆和清漆生态标准(1999/10/EC),可溶性重金属限量值参考了英国、德国、法国及欧洲经济委员会对儿童玩具材料中有毒重金属的要求(BS5665:1989、DIN EN71:1989、NF EN71-3、EN71:1988)。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为规范性附录。 自2002年1月1日起,生产企业生产的产品应执行该国家标准,过渡期6个月;自2002年7月1日起,市场上停止销售不符合该国家标准的产品。 本标准由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涂料和颜料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中国化工建设总公司常州涂料化工研究院、中国预防医学科学院环境卫生监测所、上海涂料有限公司、上海市涂料研究所、中化化工标准化所、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 本标准参加单位:中国涂料工业协会、中国建筑材料科研院、上海华生化工有限公司、南京华彩特种涂料厂、立邦涂料(中国)有限公司、卜内门太古漆油(中国)有限公司、浙江天女集团制漆有限公司、上海造漆厂、常州市猴王涂料有限公司、上海市建筑科学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俊智、赵玲、冯世芳、戚其平、吴国林、徐东群、汪道彰、梅建、熊伟。 本标准2001年12月10日首次发布。
出处
《中国医院建筑与装备》
2002年第3期4-7,共4页
Chinese Hospital Architecture & Equip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