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中国建立判例法制度的确是唱之已久的老调。但作者之所以老调重弹,乃因为他看到了中国司法制度顽症所在,并以为重唱之老调当为解决现今中国司法制度改革之悖论的出路之一。果然如此,再老之调亦为高调,可唱之调。作者从判例法制度的存在方式、操作过程入手,兼以英美及大陆法国家之判例法存在与发展予以阐发论证,较清楚地描述了判例法制度的轮廓。在此基础上复提出中国建立判例法制度的可行性、必要性以及具体思路和方法。文字清畅,论述严密,思路观点分明,是一用心之作。其调成与不成,其音可嘉,其韵可享,故此刊发以飨学界有趣于此之同道。
出处
《比较法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02年第4期79-94,共16页
Journal of Comparative Law
基金
本文的研究和写作得到北京大学"九八五项目规划"和北京大学客座教授张伟仁先生发起的"法家拂士教研人才奖助计划"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