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入世”首先是政府“入世”。WTO规则不针对企业行为,在达成的中国加入世贸议定书中,总共19项条款全部都是针对政府的,其义务的承担者是政府。我国虽然经过二十年改革,行政管理体制已经发生了很大变化,但当前仍然存在这样或那样的不足,其中有不少是与WTO的相关精神不协调、相冲突的。如果不进一步改革,政府不仅难以在提高我国企业国际竞争力方面有所作为,而且不规范的行为也会诱发更多的国际纠纷,从而对对外开放产生不利影响。因此,“入世”对中国政府提出了一系列新的要求和挑战,甚至在某些方面规定了政府改革进展的时间表。这就大大增强了加快政府改革的紧迫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