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从共时的角度来看 ,汉语词义的变化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 :一是语境义 ,是在语义搭配中体现的 ;二是功能义 ,是借助语法结构关系来体现的。所谓词的“功能义” ,是指词“在特定语法结构中的意义” ,即由词性 (或语法功能 )不同导致词义变化而形成的新的词义。这种功能义的提取 ,必须凭借词语所处的语法环境 ,即词的“语法结构”。由于词的功能义自身具有语义、语法的双重属性 ,还没有引起人们的高度重视。在语言实践中 ,词语的所有的意义和功能 ,都是以一定的语义表达形式体现的 ,即自然地融会到释义说解之中。因此 ,无论辞书是否标注词性 ,都必须注意科学。
出处
《辞书研究》
北大核心
2001年第1期12-20,共9页
Lexicographical Studi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