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几年来,我国的反腐力度逐年加大,反腐风暴高潮迭起,但腐败犯罪现象尚未从根本上得到有效遏制。从全国查办的反腐案件看,呈现出腐败对象层次超高、腐败现象范围趋广、腐败性质越重、涉案金额趋大的现象。客观形势表明,惩治腐败必须有新的思路和举措。本刊2000年第2期曾编发了王明高同志撰写的《关于采取特别方略惩治腐败的思考与建议》一文,引起了理论界和有关实际工作部门的重视。为了进一步深入探讨反腐倡廉这一重大问题,现再组织以下笔谈,以期对我国当前的反腐倡廉实践有所裨益。
出处
《湖南社会科学》
2001年第3期105-107,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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