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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的限制值得商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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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最近,关于对企业广告费“2%”限制性政策的出台,引起了众多企业与广告行业的震惊与恐慌。有人担心不仅企业的竞争实力与营销手段受到削弱,直接影响企业的发展,而且必将造成整个广告行业的萧条与萎缩。我认为这种担心是可以理解的。国家税务总局2000年5月16日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中第六章第四十条规定:“纳税人每一纳税年度发生的广告费支出不超过销售(营业)
作者 陈培爱
出处 《现代广告》 2001年第5期20-21,共2页 Modern Advertis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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