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谋杀罪是英国普通法中重要的犯罪之一,虽被立法化,但其法律定义和构成要件面临着审判实践的挑战。传统谋杀罪定义中的自然人出生、死亡及受害者死亡的时间限定等因素或受到冲击,或被予以废除。在谋杀罪因果关系方面,存有事实和法律关系、“由于”原则、促进原因、必要原因、中介行为和事件等要素或部分,但每一要素都有例外之处。谋杀罪犯罪心理——恶意预谋已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它应包含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故意或造成他人重伤的故意。谋杀罪的死刑刑罚被1965年的《谋杀罪法》废止后,其终身监禁的刑罚方法也受到冲击。
出处
《法制与社会发展》
CSSCI
2001年第5期84-89,共6页
Law and Social Develop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