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国务院[1999]18号文件要求,要发挥科研单位人才、技术、成果、设备、资源等优势,适应社会主义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的需要,提高科研技术成果向市场转化水平,使科研技术成果走向市场,形成产业化、规模化,加快经济建设发展步伐。按照国务院文件精神,全国各地科研院(所)转企工作正在展开。转企是大势所趋,不转没有出路,不转企,享受不到社保、医保、税收等七项优惠政策,也不符合国家改革开放政策的要求。自1985年科技体制改革以来,人防科研院(所)又迎来了转企的机遇与挑战。
出处
《中国人民防空》
2001年第5期11-12,共2页
Chinese Civil Air Defe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