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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合法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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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9世纪晚期,欧美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社会主义运动和以往相比有了新的发展,其特点之一就是武装斗争、暴力革命大为减少,而工人阶级政党领导的有组织的合法斗争则明显增多. 所谓"合法斗争",通常指资本主义国家的无产阶级政党,在一定的社会历史条件下利用现实社会许可的合法形式进行的斗争.如罢工、游行、示威;由工会出面与"资方"进行交涉、谈判以及工人阶级政党和组织参加议会的选举等.通过上述活动来获取工人阶级在政治、经济等方面的利益.这在第二国际召开的巴黎、苏黎世和伦敦等大会上都有明显的体现.
作者 刘波 张波
机构地区 四川宜宾市三中
出处 《历史学习》 2001年第6期28-28,共1页 History Learn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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