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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行业广告支出限制放宽——国家税务总局调整广告费扣除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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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01年8月5日,国家税务总局下发了《国税发[2001}89号》文件,就部分行业广告费用所得税税前扣除标准做出了调整。这一文件出台的背景是:去年5月,国家税务总局下发了《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此办法一公布,立刻在业界引起了争议,不少人士认为,尽管这个规定有助于制止少数企业广告过度的现象,但2%的限制太死。一些媒体界人士也认为,2%的限制不利于媒体的发展。为此,本刊记者曾及时采访了国家税务总局、中国广告协会、部分企业和广告公司,并于2000年11期就《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对行业的影响进行了报道分析。今年又在第5、6、8期连续报道了国家税务总局与中国广告协会对企业广告支出情况进行抽样调查的进展情况,及时反映业界人士的看法和意见。国家税务总局此次调整部分行业广告支出税前扣除标准,显然是认真考虑了业界的意见。新规定的出台,显示了税收与国家产业政策相呼应的姿态,有助于支持国内重点企业迅速、健康发展。
出处 《现代广告》 2001年第9期19-19,共1页 Modern Advertis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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