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农村自 1979年实行的家庭承包经营制以来 ,总体来说只是一种过渡性的农地经营制度 ,在究竟应该沿着何种思路深化改革的问题上 ,理论界众说纷纭 ,莫衷一是。本文从新制度经济学关于“资本雇佣劳动”的一个诠释出发 ,认为鉴于农业经营的特殊性 ,农地制度改革的根本任务仍是改革和完善农地所有权 ,培育拥有剩余索取权和控制权的完整意义上的所有权主体。并从制度变迁的角度初步探讨了我国农地制度改革的可行形式。
出处
《甘肃社会科学》
北大核心
2001年第5期34-35,共2页
Gansu Social Scien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