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经济体制还没有健全完善的阶段,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地方保护主义的表现越来越明显。它把地方的局部利益置于全局的整体利益之上,为了本地区、本部门的局部利益违犯国家法律、法规,不执行中央的统一政策、调控计划和纪律规定。直接损害国家全局利益和人民的根本利益,甚至连犯罪的问题都加以保护。事实证明,地方保护主义已成了当前我国建立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实施“依法治国”的一大障碍,不克服地方保护主义,我们的改革开放、现代化建设就无法顺利进行。清除地方保护主义,更好地实现依法治国,已成为当前亟需解决的一个重要课题。
出处
《理论视野》
2001年第1期33-34,共2页
Theoretical Horiz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