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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改革小城镇户籍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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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从现在起,凡在甘肃省县级市市区、县人民政府驻地镇以及县以下小城镇有合法固定住所、稳定职业或生活来源的农民,都可以转为城镇户口。甘肃有关人士表示,改革小城镇户籍制度旨在鼓励先富起来和有一技之长的农民到小城镇务工经商,以尽快使小城镇成为实施西部大开发的前沿阵地,成为加快甘肃发展的重要经济增长点。
出处 《求知》 2001年第3期46-46,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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