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我国当前的民事诉讼制度改革中,简易程序的运用日益受到诉讼理论界和实务界的关注,这一状况首先反映出司法实践的现实需要。但是不仅我国传统意义上的简易程序,在实施过程中暴露出许多问题,而且我国民事诉讼法尚未形成完备的简易程序体系,简易程序的这种发展状况远远不能满足市场经济对诉讼程序的要求。这就要求在民事诉讼制度改革中,除了完善传统意义上的简易程序之外,还应当借鉴国外的成功经验,建构符合我国国情的新的简易程序形式。
出处
《当代法学》
2002年第4期122-127,共6页
Contemporary Law Revie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