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凄凄白酒弱 冷冷新税寒——消费税调整对白酒企业的影响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日前,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酒类产品消费税的政策已正式颁布,在财税[2001]84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洒类产品消费税政策的通知》中说,经国务院批准……粮食白酒、薯类白酒计税由规定的实行从价定率计算应纳税额的办法调整为实行从量定额和从价定率相结合计算应纳税额的复合计税办法。《通知》最后指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有关规定,制定酒类关联企业征税办法。具体办法由国家税务总局商财政部另行制定。《通知》从2001年5月1日起执行。
作者 张玉豹
出处 《华糖商情》 2001年第21期14-16,共3页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