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自国务院1987年4月1日颁发《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以来,在卫生部卫生监督司的领导下,先后制定了《公共场所卫生标准》、《公共场所卫生标准检验方法》。许多工厂、科研单位研制出提供与标准检验方法相配套的仪器,如各类公共场所卫生监测仪器配套箱等,对当时开展监督监测工作起到了推动作用。但是,为了保证公共场所用的仪器质量可靠,所测数据准确,可用于环境评价,卫生部于1988年底委托中国预防医学科学院环境卫生监测所组成“
出处
《中国公共卫生》
CAS
CSCD
1993年第5期234-235,共2页
Chinese Journal of Public Healt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