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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年鉴记述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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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地区年鉴是年鉴系统中一种承上启下的地方综合性年鉴,是综合年鉴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于地区是一级特别的机构组织,是我国省、自治区设立的行政公署指导区域工作的组织,不是一级政权,只有驻地,没有直辖地,因此,地区年鉴的记述方式和记述内容有别于省(自治区)、市(州)、县年鉴。具体讲,地区年鉴框架结构需要符合地区一级“骨骼”的外在表现形式,内容取舍和归类要采用“问题分类法”为主的组合形式,而不宜采取“组织机构分类法”为主的单列形式,亦即形式要与内在因素相一致。下面具体谈几方面看法。
作者 朱放鸣
出处 《浙江方志》 2000年第2期8-10,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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