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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畲族妇女的地位及其产生的积极作用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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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畲族是中华民族大家庭中的一员,历史上深受统治阶级的歧视、压迫,他们远避尘世,大多结庐在山区,以农耕、狩猎为生。清·浮云《畲客风俗》有“畲客夫妇并耕”的记载。畲族妇女非常地吃苦耐劳,与男子共同参加社会劳动,她们的这种自强自立的精神决定了她们在畲族社会家庭中享有与男子同等的地位。浙江省丽水地区是畲族聚居地之一,占全国畲族人口的八分之一。笔者曾对畲族妇女的地位及其产生的积极作用等方面进行过一些调查和探析,深切感到,当今畲族妇女在保留本民族优良传统美德的同时,不断向社会吸取新的东西,已与祖国大家庭融为一体,为中华民族的繁荣昌盛作出努力,发挥积极的作用。
作者 郑志映
出处 《当代人口》 2000年第4期54-55,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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