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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警察陈说言语的存在价值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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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警察在执行公务过程中,有必要向当事人及社会公众解释、说明执法的依据和原因,并有义务回答他们的质询。从应用语言学的角度分析,我们将这一过程中警察使用的语言定名为陈说言语。陈说言语是使警察机关的专政职能和民主职能同时兼容的有效手段,它可以促使人们内省,自觉接受社会道德规范和法律规范的制约。
作者 李华文
出处 《四川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2000年第2期73-76,共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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