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谈日本的中小企业扶持措施

全文增补中
导出
摘要 日本对企业的分类标准,一般是按业种、职工人数和营业额来加以划分的。按日本《中小企业基本法》的规定,在工矿企业中,从业人数300人以下或资本金1亿日元以下的企业为中小企业;批发业中,从业人数100人以下或资本金3000万日元以下的企业为中小企业;零售商与服务业中,从业人数50人以下或资本金1000万日元以下的企业为中小企业。战后,日本为数众多的中小企业与现代化大企业同时并存,
作者 杨光铮
出处 《亚非纵横》 2000年第4期13-15,共3页 ASIA & AFRICA REVIEW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