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具体行政行为主要证据不足的概念和表现形式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以事实为基础,依法律为准绳”是我国宪法确定的一切执法机关在执法中,应当遵循的一项基本原则,违反该原则的执法行为,均属于违法行为,按照这一原则的要求,行政机关必须查清事实后,才能作出具体行政行为。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认定的事实主要证据不足,也就意味该具体行政行为缺乏事实基础,违反了该项原则,故属于违法具体行政行为。那么,何为主要证据不足的具体行政行为,其表现形式都有哪些呢?
作者 蔡小雪
出处 《中国卫生法制》 1998年第1期20-21,共2页 China Health Law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