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献血法》是1996年12月15日提交八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第23次会议初审,到1997年12月29日第29次会议通过,历时一年。不仅经过了三次常委会的审议,还经过了教科文卫委员会、国务院法制办、卫生部、法制工作委员会等几个部门的多次协调、修改,多次征求意见后得以通过。这部《献血法》坚持从我国的实际出发,借鉴了国外一些有益经验及法律制度,以过反复研究,比较慎重周到地处理了一些有争议的问题而通过的。下面就我对《献血法》的理解谈三个问题。
出处
《中国卫生法制》
1998年第4期6-7,共2页
China Health 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