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加快政府职能的转变,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环节之一。这既说明了政府转变职能在改革中的重要地位,也说明其改革的紧迫程度。政府对社会和经济的管理职能是多方面的,包括政治保障职能、经济管理职能、社会管理和服务职能等,而这次政府转变职能的重点是管理经济的职能。十四大报告中明确指出,政府对社会和经济活动的管理职能,主要是“统筹规划,掌握政策,信息引导,组织协调,提供服务和检查监督”。政府转变职能的根本途径是政企分开政府与企业的关系,1984年《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中,第一次明确规定了政府管理经济的八条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