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979年刑事诉讼法制定和施行以后,公安部于1987年制定和施行了《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对于正确贯彻执行刑事诉讼法.保证办案质量,发挥了重要作用。1996年3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决定》,对刑事诉讼法作了重大修改,涉及到公安机关对刑事案件的管辖、侦查、强制措施、执行等各个环节。原(程序规定)与新的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存在很大差异,已不能适应新刑事诉讼法实施的要求。1998年5月14日,公安部发布了修订后的《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以下简称《程序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