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文认为,中国历史上的许多制度变迁之所以不理想,是因为违背了“制度均衡原理”.当前,在优化所有制结构、实施公有制实现形式多样化和农业产业化发展的跨世纪战略进程中,必须正确理解“产权明晰化”.而农业产业化作为一种新型交易方式或非市场制度创新,也只能是一个渐进的经济过程,并且只有在充分尊重微观主体经营自主权和为其提供广泛的交易方式选择空间的前提下,才能阔步迈向均衡下的繁荣.
出处
《安徽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1999年第4期24-27,共4页
Journal of Anhui Agricultural University:SOC.SC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