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998年12月14日,国务院国发[1998]44号文件颁布了《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按照文件要求,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工作从1999年初开始启动,1999年底基本完成。为了使大家了解国务院关于医改决定的精神,现根据44号文件及有关领导讲话的精神,整理了《建立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政策解答》,供参考。
出处
《北京市计划劳动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1999年第2期57-62,共6页
Journal of Beijing Institute of Planning Labour Administr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