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国际法中关于国家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的认识
出处
《华北煤炭医学院学报》
1999年第3期263-264,共2页
Journal of North China Coal Medical College
-
1李定轶.物权法对我国企业的影响及其对策[J].北京市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8,23(3):35-39. 被引量:1
-
2林立华.高校内部各主体法律权利与法律义务的界定及若干缺陷[J].广西教育学院学报,2003(6):64-66.
-
3马玉.试论加强我国企业层面的循环经济的法律规制[J].科教文汇,2009(27):237-237.
-
4王元.葛兰西“市民社会”国家观述评[J].东南学术,1995(3):48-52. 被引量:6
-
5罗燕明.转轨时期的国家权力和职能[J].湖北社会科学,1994(2):22-24.
-
6孙勇.公证契约的成立和意义[J].中国公证,2009(5):35-37. 被引量:1
-
7王欢,禹元琎.“负责任的主权国家”概念出世[J].财经,2008,0(5):44-44.
-
8陈云健.论人民群众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基本主体[J].梧州学院学报,2009,19(5):40-44. 被引量:4
-
9张馨婷.社区治理基本主体与公民社会的构建[J].现代交际,2016(17):58-58. 被引量:2
-
10薛世成.抓好班子建设 促进搞活企业[J].冶金企业文化,1995,0(3):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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