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地方人员工资结构体现了统一性与灵活性相结合的原则,激励性强,合理拉开了工资职差,工资增长机制科学合理,较好地体现了按劳分配原则。相比之下,军队干部现行工资制度却存在工资总体水平低、集中有余而灵活不足、工资增长机制不健全等问题。改革军队干部工资制度必须按照一个军队干部的工资收入能够保障配偶和一个子女的生活水平略高于社会中等以上生活水平的目标来确定干部工资总量标准,要合理确定工资参照系,建立多样化的职业津贴,健全工资增长机制,设立总部和大区两级地区性工资调节基金。
出处
《军事经济研究》
1999年第2期53-56,共4页
Military Economic Resear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