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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法》留有余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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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经济学家,《证券法》起草小组组长厉以宁指出,中国制定《证券法》,既要考虑将来与国际接轨,也必须要考虑到它的阶段性,我们的《证券法》为将来的发展留有余地。
出处 《中国企业家》 1999年第2期7-7,共1页 China Entrepreneu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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