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无形资产是不具有实物形态的资产。它以特殊权利和技术、知识、商誉等为存在形式,为其拥有者带来经济收益。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于70年代在《无形资产会计》中把无形资产描述为:无实体形态,不易证明其存在,其价值亦难以估测.有用周期不易确定。1991年国务院颁布《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把无形资产与固定资产、流动资产和其他资产一起列入国有资产评估范围。1993年实施的《企业会计准则》首次在国有企业资产负债表中列出无形资产专项。
出处
《中国房地产估价师》
1999年第1期30-32,共3页
Journal of China Real Estate Appraiser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