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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行政性收费管理工作的几点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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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行政性收费是收费机构依照法律.法规行使管理职能所收取的费用。目前的行政性收费法律、法规依据层次不同。一是国家统一的收费规定:二是省、市.自治区的统一的收费规定;三是部门或几个部门的条条收费规定;四是各级政府的自行规定;五是部门或单位的自行规定等。不论是哪一个层次规定的行政性收费.其共性都是凭借政府或部门的行政职权参与国民收入分配和再分配取得的,带有明显的权力和垄断性质。行政性收费主体实质上都是国家,所形成的收入也理所当然都应该纳入预算统一管理。
作者 罗万生 辛宇
机构地区 乌海市财政局
出处 《内蒙古财会》 1996年第1期43-44,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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