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了加强对财政周转金的监督管理,严肃财经法纪,使其更好地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财政职能转变的需要,根据全国财政工作会议关于财政信用“规模要适度、投向要合理,费率要适当、审批要严格、管理要加强”的精神.以及1903年财政部出台的《地方时政有偿使用资金管理办法》.哲盟财政本着稳妥衔接、责权结合,简化手续、完善的原则,从1995年6月份起.将由各业务科分别核算管理的财政专项周转金,统一划归到预算科进行集中核算管理,实行“四统一”(即统一制度、统一审批、统一开户.统一核算),“三不变”(即资金性质不变、管理权限不变,资金投向不变)的管理办法。实践证明,这种管理办法对增加周转金使用的透明度,严格管理.规范核算,加速资金周转,提高使用效益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