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医疗事故处理办法》是国务院于1987年制订、颁布的一个关于医疗事故如何处理的行政法规,当时制订《办法》的指导思想是基于国家实行医疗低收费政策、医疗收费低于成本,医疗机构补偿不足的前提下建立的一种医疗事故补偿制度,目的是为了给由于医疗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过错、造成事故而受到一定损害的病员及其家属一点经济的上补偿,而不是一种与损害程度相等价值的赔偿,《办法》自实施以来,确实起到过很大的作用,为医疗机构及卫生行政部门调解、处理医疗事故纠纷提供了一个标准和依据,医疗卫生部门依的这个标准解决了很多的医疗事故纠纷。
出处
《中国卫生法制》
1995年第1期31-33,共3页
China Health 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