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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有为解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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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改变古人书的原义而为自己的思想服务,谓之“六经注我”。然而,“六经注我”的极致,就会显得过分的任意。在这方面恐怕没有人能超得过康有为,如他为了说明“古”字的种种不好处,便采取了一种触类旁通的原则。
作者 抱朴
出处 《中国图书评论》 CSSCI 北大核心 1995年第12期59-59,共1页 China Book Revie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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