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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印花税征管之我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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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印花税是国家自1988年10月1日恢复开征的一个地方税种。印花税开征以来,对于配合国家各项经济法规的深入贯彻,促进生产经营者建立健全会计制度及各类经济凭证,促进经济行为规范化、法制化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等方面都发挥了一定的作用。但由于印花税是一个新恢复开征的税种,税负轻、税源小,在具体施行时,未能引起地方各级领导,特别是税务部门足够的重视。因此,在印花税的征收管理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很有必要进一步探讨如何加强对印花税的管理,使印花税的征收管理工作出现新局面。
作者 王焕明
机构地区 包头市税务局
出处 《内蒙古财会》 1993年第1期26-28,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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