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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少数民族地区税收问题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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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思考之一,税收对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的发展起了巨大作用。在这里只着重谈两点:1.税收为少数民族地区积累了建设资金,促进了各项社会主义事业的飞速发展。税收积累建设资金是它的聚财职能,随着经济的发展,积累的资金也越来越多。如内蒙古自治区,1979年的工商税收是5.4亿元,1991年已增加到30.7亿元,增长了5.7倍。“七五”时期全区工商税收累计总额达107.6亿元,递增速度为18%,平均每年增加3.1亿元。税收聚财职能的发挥,在少数民族地区比在非少数民族地区显得尤为重要。因为无论过去和现在,它都是少数民族地区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税收占少数民族地区财政收入的比重都是很大的。
作者 陈洪生
出处 《内蒙古财会》 1993年第3期32-34,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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