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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呼市地区“中央级拨改贷”的现状及改进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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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拨改贷”即基本建设支出由财政拨款改为建设银行贷款,其资金来源,仍由国家财政预算确定,属于国家直接安排的建设项目投资,列入中央财政预算,由财政部拨给建设银行总行,总行再转拨项目所在地经办行支用,称“中央级拨改贷”。属于地方安排的建设项目投资,列入地方预算,由地方财政部门拨给同级建设银行做贷款,实际是财政资金采取信用管理,变无偿为有偿,到期收回的本息全部上划。
作者 陈玢
出处 《内蒙古财会》 1992年第11期24-24,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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