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美国人的宪法意识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冯俊杰在《漫谈宪法意识》一文中说,在法律的效力上,宪法是高于立法机关的立法。从而对立法机关进行限制,也能够对以投票决定的程序加以约束,所以成为公共事务和私人领域之间一个明显的分界。而宪法本身理所当然地不能被自己执行,也无法自动地约束人民。问题就出来了:宪法对抗暴政,当以名义上的“少数服从多数”的“民主”威胁到宪法的时候。谁来捍卫宪法?古典宪政就有一个中心主题“对当局进行民主监督其本身并不能保证避免专制”,因为宪政本身也需要监督和维护。
出处 《团结》 2002年第3期19-19,共1页 Unity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