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在过去的半个世纪中一直实行男女平等的就业政策。国家主要通过行政干预的手段,或依靠行政推动的法律保障使得我国妇女就业比例远高于世界平均水平。即使在改革开放以后女职工人数的年增长率与基础增长率均高于职工总数及男性职工人数。经济结构的调整首先为职业女性提供了同男性一样的前所未有的发展机会,同时也使得女性劳动力面临比男性要大得多的冲击。新的劳动力市场在对女性劳动力提出更高的知识和技能的要求的同时,还未能为妇女获得这些知识技能创造必要的社会环境和制度安排。
出处
《瞭望》
北大核心
2002年第21期18-19,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