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所谓“依法设罚”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主要包括以下三项:应受行政处罚的行为必须由法律、法规、规定,任何其他规范性或非规范性文件均不得规定行政相对人的何种行为应受行玫处罚。如不是食品生产经营者所造成的食物中毒,就不能按《食品卫生法》对其进行行政处罚,其次应注意公民、法人或其它组织的违法行为.是否适用《食品卫生法》的条款,不然也不能作出行政处罚。
出处
《中国公共卫生管理》
1997年第5期313-314,共2页
Chinese Journal of Public Health Manag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