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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名提单与转换提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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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尽管记名提单与转换提单在实践中已频频出现,但从法律角度来研究这两类提单的文章并不是很多。记名提单是与指示提单相对而言的,它不能转让,属于提单中记名的一方所有.这一方通常是简单贸易中的买方。因为这种提单不能通过背书作进一步的转让,所以很少用于转卖过多的复杂贸易,其在实践中的功能与海运单有相似之处,但并不完全一致。
作者 徐义佑
机构地区 上海海运学院
出处 《集装箱化》 1997年第10期22-25,共4页 Containeriz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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