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985年,白城一中针对当时分配制度中平均主义大锅饭现象,研制并实施了“岗位责任制”、“考核法”和“赏罚法”,并于1991年试行校内结构工资制,突出了以教师个体为单位的工作数量考核,教学质量考核则慎重赋值。这种教学工作的量化管理,在相当程度上解决了“干不干一个样”、“干多干少一个样”的问题。教师工作热情高涨,出现了满负荷甚至超负荷工作的景象。1996年,为了进一步克服“干好干坏一个样”的弊端,学校在考核方案中加大了教师教学质量的赋分权重,将数量、质量的权重比控制在3:7左右,使教师不仅重工作数量,而且重教学质量,在相当程度上控制了课时工资制模式下容易产生的“出工不出力”的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