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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文学习评价的三个“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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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创新评价内容——由局部向全面转变。对学生的学习成绩评定,要严格按照《大纲》的要求,以教学目标为依据,以必学内容为范围,建立全面、完整的评价内容。所有评定内容可以划分为两大方面:考查内容和考试内容。考查内容包括听说、朗读、写字、写作、作业、听课、活动等项目。考试内容包括拼音、字词、句子等基础知识和阅读能力(包括思想认识水平)。考试可分平时、期末、综合评定,综合评定由前三项按比例计算。
作者 曾卫红
出处 《小学教学研究》 2001年第5期16-16,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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