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规定:“对会计人员的教育和培训工作应当加强。”财政部于1998年1月23日发布了《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明确指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是会计管理工作的一个组成部分,是会计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加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对我省交通系统现有会计人员队伍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根据1999年《会计证》年检统计,我省省属交通企事业单位当年底从事会计工作人员近1100人,其中具有中级会计职称以上的人员仅占17%,具有高级会计职称的人员仅5人。这说明我省交通系统会计人员知识结构偏低,在此情况下,加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形势更为迫切,任务更为繁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