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作者认为首例学位诉讼案折射出我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法制和有关规章制度的不完善 ,面对着研究生教育规模浪潮的挑战 ,加强和完善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制度建设已成当务之急。司法监督虽然很有必要 ,但学术自决仍应是自主依法办学的重要原则 ,所以研究生培养单位在以平常心去对待学业、学位方面官司的同时 ,主要应该思考如何依法行使好办学自主权。研究生的合法权益必须维护 ,然而培养质量(包括学位授予质量 )依然是矛盾的焦点 。
出处
《学位与研究生教育》
CSSCI
北大核心
2000年第3期56-59,共4页
Academic Degrees & Graduate Educ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