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被中止的诉讼

全文增补中
导出
摘要 山西省孟县电业局依照本省物价局、电力工业局之规定,对孟县南娄乡工业集团公司按照“农村分类综合电价”办法收取电费。南娄乡工业集团公司中途提出异议。阳泉市乡镇企业局以孟县电业局非法收费对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孟县电业局不服,以阳泉市乡镇企业局越权执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本案经历多方调查,至今没有定论——
作者 李建英
出处 《中国电业》 2000年第1期52-53,共2页 CHINA ELECTRIC POWER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