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行政程序法基本原则在行政程序法中居于核心地位,起着统率作用,指导着具体原则和制度的构建本文。通过对两大法系行政程序法基本原则的回顾与比较,总结了它们在形式上、价值取向上的异同及其对我国行政程序立法的借鉴意义。我国行政程序法基本原则的确立应当采取直接式,以公平原则为价值导向,吸收实体原则、私法原则,从而建立起包括公平优先、兼顾效率原则,公开原则,比例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在内的行政程序法基本原则体系。
出处
《南京大学法律评论》
CSSCI
2002年第17期50-64,共15页
Nanjing University Law Revie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