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案情简介
1997年11月10日,案外人苏伟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申请注册了"阿凡提"商标(简称本案商标),商标注册号为1243804,核定服务项目为第42类:餐馆,快餐馆,咖啡馆,备办宴席,临时餐室,自助餐馆,鸡尾酒会服务,自助食堂,注册有效期限自1999年1月28日至2009年1月27日.该商标为图形和文字的组合商标,图形为一新疆大叔半身艺术卡通形象,其身着民族服装,并翘起被夸大的大拇指.图形下方有行楷体的"阿凡提"三个字,卡通图案与"阿凡提"三个字在整个商标中所占的比例约为4:1.该商标于1999年12月16日被申请转让,受让人为原告北京阿凡提餐饮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阿凡提餐饮公司),该公司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后拐棒胡同.
出处
《电子知识产权》
2002年第8期34-36,共3页
Electronics Intellectual Property